我院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(第四次)更正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年08月02日 浏览:

一、挂网比选文件更正事项:

1.对原挂网比选文件“附件2 评分标准”中“履约能力”进行更正如下:

供应商具有:

(1)5辆及以上的1.6T排量及以上轿车得2分,1~4辆的1.6T排量及以上轿车得1分;

(2)5辆及以上的7座及以上商务车得2分,1~4辆的7座及以上商务车得1分;

(3)3辆及以上的19-39座中巴车得2分,1~2辆的19-39座中巴车得1分;

(4)3辆以上的40座及以上客车得2分,1~2辆的40座及以上客车得1分;

(5)5辆以上的3.5T-4.0 T排量越野车得2分,1~4辆的3.5T-4.0 T排量越野车得1分。

本项最多得10分。

注:1、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,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营运证等相关证明资料。

2、若车辆非供应商自有,还需提供和第三方公司的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资料。

二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
地址: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双色球综合采购部

联系人:杨老师

电话:028-69515784

 

 

 

双色球

2023年8月2日